集萃印花网
您的位置:集萃印花网印花技术详细内容
【字体: 】      
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总结
集萃印花网  2008-08-26

    【集萃印花网】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要求,在总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总量办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和数据审定等工作,并已将全国总量削减情况上报国务院。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07年度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和数据审定工作自2007年12月下旬起至2008年2月下旬止,历时两个。经过了动员培训、现场核查、数据核算、专家审定、情况反馈和总结分析等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培训。2007年12月下旬在北京召开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核查工作会议,张力军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就做好年度核查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总局有关司(局)、各督查中心、有关直属单位和外系统专家约1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核查工作具体事宜,确定了21个现场核查组分组及人员名单、各组核查工作具体安排。针对以前核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量办有关人员对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核查要点作了讲解和讨论。会后,以办公厅名义给各省级政府办公厅发函,商请各省协助做好现场核查工作。 

    第二阶段:现场核查。自2008年元月2日起至元月13日止。由污控司(总量办)、规划司、总局应急中心、各督查中心、环科院、规划院、监测总站、环评中心以及电力、造纸协会、糖业协会、化工协会等行业专家共120人组成的21个核查组分赴全国30个省(区、市)(西藏除外)进行了现场核查。其中,河北、山西、内蒙、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广东、四川、贵州、陕西等12个重点省份分别安排一个核查组,其他18个省份为两个省一个核查组。张力军副局长亲自带领核查组赴广东省进行了为期11天的核查。在现场核查期间,各核查组按照听取汇报、审定档案、现场检查减排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方式开展,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基本掌握了各地区的减排情况,核查任务完满完成。 

    第三阶段:数据核算和审定。各核查组结束现场核查后,全体人员直接返回北京封闭集中,进行各核查省份的减排数据核查和核算报告的编写工作。在此期间,张力军副局长主持会议,听取各核查组的情况汇报,并对如何做好数据核算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小组根据会议要求,对核查报告和相关的数据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审核,形成了各核查组工作报告和核查项目清单。总量办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个专家组,对各核查组的核查报告和减排项目逐一进行会审。通过会审,基本统一了核算尺度,剔除了不符合核算细则要求的减排项目。 

    第四阶段:情况反馈。在全国数据核算审定完成后,张力军副局长主持会议,听取全国减排核算情况汇报。会上,总量办、总局有关司(局)、各督查中心负责同志对全国各省的数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并确定由各督查中心将总局核算的初步结果向各省级环保部门进行通报,总量办有关人员分别参加到各组听取意见。各督查中心按照总局领导指示,分别与所辖的各省级环保部门就最终核算结果进行了通报。从反馈情况看,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对最终的核算结果均表示认同,只有少数几个省份对有关数据表示了不同的意见,经过解释和沟通,对最终的核算结果表示认同。 

    第五阶段:总结分析。在同省级环保部门进行沟通后,总量办对此次核查核算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有关结果报国务院和各省级政府。一是以环办[2008]9号“关于通报200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的函”,分别函告各省2007年减排完成情况;二是以环发[2008]19号“关于2007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情况的报告”,向国务院报告减排工作进展和有关指标完成情况;三是对2007年度的减排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起草了“全国2007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分析报告”,该报告从多方面对核算的数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论证。有关情况在3月5日召开的全国人代会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了公布。 

    二、主要体会 

    (一)领导高度重视。

    此次核查核算工作,总局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在核查和核算过程中,周生贤部长多次听取汇报,就有关问题进行明确指示。张力军副局长亲自领导,并全过程参与各个阶段的工作,随时调度和了解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组织工作及时。

    总量办充分总结并吸取了2006年度核查和2007年上半年核查工作的经验,对此次工作进行了周密的筹划和部署。首先是进行动员和培训,明确现场核查和核算的任务、要求和要点,强调了纪律,统一了思想;其次是根据重点省份的特点,分别选派了不同的技术人员,首次聘请了系统外的专家参与工作,明确了各组组长负责制,各核查组核查成果质量明显提高;第三是采取专家组会审的方式对各组提交的报告和数据逐一审核把关,统一了尺度,提高了数据的可靠性;第四是组织各督查中心牵头,就核算的最终结果分别对各省环保部门进行反馈,充分听取地方的意见建议,加强总局和地方的沟通,并将认定的项目清单交给地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第五是此次核查,首次对各省级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提出了核查的具体要求,地方各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了充分的准备和周密的安排,保证了核查效率和效果,得到了地方环保部门的充分肯定。

    (三)核查核算有章可循。

    在此次核查核算工作前,总量办出台了总量减排核查办法、核算细则、季度报告制度等相关的文件,国务院发布了减排三个办法。2007年对这些文件和办法均进行了大规模的培训,基层环保部门已普遍掌握如何核算、核查。因此,此次核查核算工作有章可循,地方的准备工作也减少了盲目性,提高了效率。

    (四)各单位大力协助。

    此次核查核算工作,得到了规划司、环保总局应急中心、各督查中心、环科院、规划院、监测总站、评估中心等单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均派出得力人员参与此项工作。特别是有关行业协会、有关技术单位选派骨干力量参与总量核查工作。总量办三位主任、规划司、环保总局应急中心和规划院领导亲自带队,各督查中心几乎全体出动。大家团结一心,克服了各种困难,圆满完成了任务。

    三、主要问题 

    (一)核算细则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

    1、地方反映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核算比较繁琐。难点在于,需要较多的核算数据。如需要上年进出水浓度、水量、当年进水浓度、水量等,往往由于缺少数据给减排的核算带来了难度;

    2、减排核算和环境统计之间的矛盾比较尖锐,相互之间影响较大。一是按照2005年的环境统计排放强度计算新增量时,有的省份明显不合理,如广西、宁夏等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排放强度,造成新增量加大;二是生活COD排放量与工业COD排放量的比例关系不合理,工业明显偏低,这种基数对减排的影响还比较大;三是有一批工业企业的环统量明显偏高或偏低,与现实情况严重不符,影响了减排量的核算。

 

    3、一些典型行业的减排技术认定有待明确。《细则》未对造纸、纺织、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进行分行业的COD核算,也未明确采取什么样的治理技术才算减排量;钢铁烧结机、石油炼化、焦化、有色、循环流化床脱硫的技术认定方面也不明确,地方和核查人员对这些问题如何处理也比较困惑;一些典型行业的产排污系数,在脱硫计算过程中发现还不尽合理。这些问题给现场核查增加了难度,也人为增加了核算的随意性和不严谨性。 

    4、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手工监测数据、企业的监测数据之间如何采用问题比较突出。《细则》规定,优先采用联网的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其次是监督性监测数据,最后是企业自身的监测数据。而实际核查过程中发现,在线监测的数据往往偏低,难以采用。 

    5、《细则》对未列入环统的关停项目认可一定的减排量,核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存在扩大非环统企业关停数量和减排量的现象,甚至明显不合理,给核算带来了不便。 

    (二)核算的时间安排过于紧张,有些项目还值得推敲。 

    在核算阶段,由于时间比较紧张,专家组难以对各核查组提交的项目清单进行仔细的甄别。由于各核查组掌握的尺度不完全统一,全国各地区的同类减排项目的核算还存在宽严不济的现象。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全国各省的减排项目的审核,难度很大。在反馈阶段,有个别省份提出,应提前将核准后的减排项目清单告知地方环保部门,待地方进行消化后再反馈意见。 

    (三)现场核查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此次核查,有十几个核查组配备了外系统的专家,如造纸、化工、脱硫等行业的专家。大家普遍反映,这些专家在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很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环保系统人员学习,核查工作质量有明显提高。同时,也暴露出了我们环保系统在日常核查、督查过程中,还存在知识和经验不足的问题,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如在污水处理厂的核查过程中,对不同废水的处理工艺、处理效率、用电量、污泥产生量的理解就因人而异;对造纸企业的治理技术改造很难从技术角度和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对电厂脱硫是否开旁路、通过多种数据之间的关联分析确定脱硫效率等方面存在技术瓶颈。 

    (四)各地基础准备工作存在较大差异。 

    由于在核查之前已经给地方政府发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因此各地区都按照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准备,特别是减排项目档案准备的比较齐全,很多省份提供的档案资料数以吨计,台帐、数据、电量、原料发票、证明文件等应有尽有。但由于各地区的工作基础、工作水平、对要求的理解等方面存在差异,致使各地的基础准备工作参差不齐。有的省份罗列了几千个项目,有相当多的水分,加大了现场核查的难度;有的省份提交的资料本身就存在逻辑性错误,现场检查与档案资料情况不符;项目清单的格式还没有统一,给全国的汇总带来了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做好2007年度各省减排数据的统计审核及发布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正式发布的统计数据,对有关减排数据进行审核。 

    按照国务院要求,公布各地减排数据。 

    (二)召开几个片会,听取各督查中心和地方环保部门的意见。在全国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召开之前,先行召开东、中、西部地区的片会,邀请督查中心、地方环保部门及有关专家,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对核查办法、核算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在今年上半年核查之前,形成修改意见,并经过半年度的核查检验后,下半年下发给地方执行,以便更符合减排的客观实际。 

    (三)筹备召开COD减排现场经验交流会和钢铁烧结机脱硫现场经验交流会(拟在宝钢召开),推动行业减排。 

    (四)发文明确半年度、年度核查的时间。以文件的形式,将今后每半年度、年度核查、核算的时间进行明确,并具体规定组织形式、有关要求等。以便地方环保部门、各督查中心、各相关单位提前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五)进一步加大培训的力度。今年建议将造纸行业减排、脱硫系统现场核查和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作为培训重点,到有现场试验条件的地区,聘请行业专家进行现场讲授,提高环保系统核查能力,注重现场经验。 

    (六)加快完成全国台帐和季度调度系统建设,为减排核查打下坚实的基础。当前,全国的减排措施台帐系统、季度调度系统正在加紧开发之中,近期有望投入试运行。将以此为基础,认真核实各地减排项目,及时掌握新上减排项目进度,统一全国报表格式。 

    欢迎各地区、各单位及时向环境保护部总量办报送污染减排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66556240(兼传真)

    E-mail:hxz5804@sohu.com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行业协会、六大电力集团公司;

    环境保护部领导、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二ΟΟ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更多
  
  
集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集萃印花网”上传的所有内容:文字、图片和音频视屏等稿件,版权均属于本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媒体、网站和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注有“集萃印花网”的所有信息。若要转载,务必取得本网站的许可(客户服务),并要注明来源。如若违反上诉声明,本网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的其他文章,都注明了来源。本网转载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于要转载此类文章的媒体、网站及个人,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若有擅自篡改来源,均与本网站无关,其转载者自负法律责任,同时本网也必将依法追究责任。
精彩图集

最新技术文章

流行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