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萃网观察】8月1日起,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始实施,规定今后售卖的3岁以内婴幼儿纺织用品须满足“A类”最高安全级别,执行GB18401—2010标准。
时至今日,《规范》已经过完“满月”,石嘴山市婴幼儿服装销售市场执行情况如何?记者日前走访我市多家商场及专卖店发现,大部分商家罔顾新规,童装市场在售的服装大部分是B类标准,大型商场倾销甩卖的也多是B类婴幼儿夏、秋装,少量A类执行标准也非“GB18401-2010”标准。
记者调查:新标难觅踪影,旧标仍在执行
新《规范》出台已经一个多月了,但记者走访我市多家商场及专卖店发现,多数商家并未严格执行。在贺兰山商业大楼的“爱儿赫玛”童装店内,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两岁男童的秋季服装,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了几款不同的棉质套装,记者仔细查看这几款不同的套装发现,标签上的安全类别虽然写的是A类,但执行标准却是GB18401—2006,有的则是GB18401—2008。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了美佳铭城购物广场的“美孩儿”童装店内。针对记者对于服装安全的疑问,销售人员解释:“这是A类服装,质量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至于后面那些编码是无所谓的。”
相对于大型连锁店和品牌童装店,路边小店则是“重灾区”。记者走访大武口区步行街几家童装店发现,很多服装的吊牌上都标注的是B类或C类,更有甚者,吊牌上根本没有标注相关的安全标准等信息,只是标注“一级品”、“合格”、“百分百纯棉”等字样。
“这上面的C类是尺码,像L、X这些都是服装的尺码。”在大武口区步行街的“小鹿”童装店内,一款款式新颖的幼儿运动装安全标准是C类,该老板这样搪塞道。当记者问及新标时,老板则显得一脸茫然。
家长:不知新标实施,选择多凭手感
走访中记者发现,对于刚刚出台的新标,“摸不着头脑”的不仅仅是商家,部分家长对新标同样很陌生,对于童装吊牌上的A类、B类、C类,很多家长都不知道意味着什么。
“还有这样的规定?我一般都是靠款式和手感给孩子买衣服的。你一说,我还真得好好看看。”正在给儿子挑选衣服的胡女士告诉记者。市民张女士表示,她一般只看服装的布料成分,多注重“纯棉布料不损伤小孩皮肤”,并不知道“衣服还有A类B类标准”。
走访中,像张女士这样凭借手感给宝宝挑选衣服的家长有很多,至于童装的安全问题往往被她们所忽视。“儿子4个多月了,每次给他买衣服,都是去一些稍大点的童装连锁店里买,因为价格不贵,质地又好。”张女士如是说。
质检部门:新规对有害物质含量要求更严
据业内人士介绍,2003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纺织产品分为三类,其中A类是婴幼儿用品;
B类是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
C类是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
在新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出台之前,市场上的婴幼儿服装执行的就是2003标准,规定两岁以下的婴幼儿服装执行A类产品标准,2岁以上的执行B类产品标准。而此次出台的新规,将婴幼儿服装的适用年龄由24个月修改为36个月,也就是说,3岁以内的童装都必须符合婴幼儿使用的A类标准要求,适用身高则由80厘米调整为100厘米。另外,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按GB18401标准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家长都表示没听过新规定,不过,对于新规,他们都提出了相关的疑问:买执行新标准的衣服,到底在哪些方面对宝宝好?
市质检局质量管理与监督科科长李金玉指出,甲醛含量是纺织品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甲醛是一种无色、具有刺激性且易溶于水的有机物,含有甲醛的纺织品在人们穿着和使用过程中会逐渐释放出游离甲醛,可能影响人体健康。新标对于甲醛有明确规定,A类甲醛含量≤20mg/kg,B类甲醛含量<75mg/kg、C类甲醛含量<300mg/kg。从这一数据来看,显然,新规的A类服装的甲醛含量,只有B类服装甲醛含量的1/4多一点,安全性高出不少。另外,新规还对别的一些含量有规定,比如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含有这类化学品的服装与人体长期接触,化学品可能被皮肤吸收而影响人体健康。
来源:石嘴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