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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我国召回的纺织服装产品,其中104项由于绳带不符合要求被召回,10项由于小部件容易脱落进入小零件筒而不符合要求被召回,8项由于禁用偶氮染料超标被召回,其他燃烧性能、甲醛、镍释放及镉含量超标引起的召回各1项。
绳带和小部件不符合要求被召回的共涉及114项,占全部召回的91.9%,这个数据足以说明我国纺织服装企业信息缺少沟通,对标准缺乏理解:一是外方客户提供的产品设计存在缺陷,部分外方客户对输入国技术法规不够熟悉,有的客户为了产品美观、别致而作出绳带过长或带有金属小部件的设计;二是有的客户出于成本考虑而指定强度等物理指标不足的面辅料,影响了产品质量;三是国内服装生产企业对国外技术法规缺乏了解,一些企业只知按客户要求生产,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外技术法规缺乏足够的辨识能力,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大多未对产品设计的符合性作出规定。
针对服装召回事件,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关注以下几点:一是高度重视国外服装安全技术法规的内容。严格按输入国的技术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高度重视国外服装安全法规的内容,特别是输欧儿童服装上绳带和小部件的安全项目要求。二是注重产品设计审查。签订外贸合同时不要盲目满足客户的式样要求,应加强对产品设计开发安全项目的审查。三是注意对服装面、辅料及成品的检测。四是积极与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形成良性检企互动,寻求技术难关的突破,避免由于信息滞后或技术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